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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富管理市场报告 - 易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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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资管新规”)的出台,金融行业严监管态势持续深入,去通道、破刚兑、规范资金池、消除期限错配、实现净值化管理成为转型方向。寻找既符合监管要求,又能切实服务实体经济,还能提高自身资管能力的新业务,已成为各类财富管理机构发展的重中之重,由此,中国的财富管理市场迈入发展新时代。

在银行理财快速发展的同时,行业竞争也日趋激烈。从非保本银行理财规模余额看,国有行实力明显领先,股份行发展分化大,城商行区域发展差异大,东部地区城商行较中西部地区城商行优势明显,农商行整体发展程度低。而从理财规模余额增速看,2018年上半年,发展规模较大银行均经历了理财规模下降,一部分原本规模较小的银行则增速可观。

银行理财经过十几年发展,现已成为财富管理行业的龙头,地位举足轻重。在实际存款利率为负的背景下,银行理财不仅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了更为稳健的投资渠道,而且进一步拓宽了融资渠道,对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银行理财在其发展过程中一直存在着刚性兑付、资金池、影子银行等问题,积聚了巨大的潜在金融风险。为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2017年以来,监管层相继出台各类纲领性监管文件,以强硬手腕倒逼银行资管业务回归本源。

信托业作为金融业重要支柱,其实力不容小觑。截至2018年6月,信托管理资产规模达24.27万亿元,是仅次于银行理财的第二大资管子领域。资管新规发布以来,通道业务受限、刚性兑付打破、禁止资金池操作和期限错配、合格投资者门槛提高等均对信托公司影响巨大。

2018年以来,信托资管机构实收资本规模进一步增加,但管理资产规模开始出现回落,事务管理类信托下跌最明显,信托资金配置领域以实体经济为主,实业类信托占比回升,行业效益小幅回调。

信托业已经开始从高速增长阶段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转变,这不仅是信托业去通道、压规模、告别粗放式增长的必然结果,也反映了宏观经济增速稳中有降、资本市场波动加大对整个信托行业收入水平的影响。

我国基金业20余年间得到快速发展,整体基金管理规模和产品数量增长显著,产品种类越来越丰富,产品投资范畴业已覆盖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QDII等多种类型。

从基金产品收益看,公募基金方面,2017年整体取得正收益,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和QDII基金平均净值增长率均超过10%,依然是广大投资者不错的资产配置选择。私募基金方面,2018年以来,在市场行情低迷背景下,各个融智策略指数的表现不尽如人意,但管理期货策略指数继续遥遥领先,以4.61%的正收益排名第一。

同时,基金公司数量不断增长,行业竞争升级。伴随着大资管时代来临,理财市场竞争格局重塑,基金牌照红利逐步弱化,行业发展面临资金募集难度加大、产品发行严苛、投资管理难度增加、合规监管趋严等问题。

我国保险资管行业跟随保险资金的运用发展而发展。截至2018年6月,保险资金运用余额达15.69万亿元,已成为财富管理市场不容忽视的重要组成部分。

2018年以来,随着资管新规将保险资管纳入大资管监管范畴,从而进一步确立保险资管的主体地位。保险资管计划属私募类产品,发行范围限合格投资者,目前整体规模有限,相较于其他财富管理行业,新规对保险资管影响相对较小。在市场参与主体增加、业务能力稳步增强、投资范围不断拓宽背景下,保险资金配置结构趋于稳健,运用效率有所提升。资金来源上,保费收入占主导;资金运用上,银行存款占比下降,其他投资增加,且偏向于长期配置,投资风格以稳健为主。

信未来,随着保险资管产品竞争力的增强,保险资管需求将进一步增加,其管理模式将进一步向主动管理和多元化投资方向发展。保险资管机构应充分利用自身资金优势,借鉴国外先进的金融理论成果,增强风险管理能力,进一步壮大自身实力,为可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2012年以来,券商资管业务迎来发展春天,政策性红利大幅释放。但自2016年起始,监管部门对券商资管业务的监管趋于严格,随着资管新规的正式发布,在行业内去通道、去嵌套的监管政策导向下,通道类业务空间不断压缩,整体业务规模不断缩减。

2017年以来,资管业务规模结束上涨趋势,逐渐下滑。截至2018年上半年,整体规模下跌至15.3万亿元。机构方面,2017年,各大券商资管业务收入中,有8家券商资管收入超过10亿元,其中3家超过20亿元,分别为东方证券、广发证券和华泰证券。

相较于其他财富管理机构,虽然券商资管具有业务、人才、运行机制和业务垄断等优势,但随着行业监管体系的不断完善,基于政策红利的成长模式难以为继,券商资管未来将进一步向市场竞争方向发展。为此,券商资管需发挥自身全业务链平台优势,在资产端提升投资能力,在资金端拓宽渠道资源,在产品端强化创新能力。

自2013年以来,凭借第三方支付领域的迅速崛起,互联网金融得到快速发展,特别是在互联网大数据能力快速提升和技术大幅革新的背景下,互联网金融呈现出爆炸性增长的态势。

在快速发展的背后,互金行业也暴露出网络安全体系薄弱、征信体系缺失、风控体系不够完善等问题。尤其是作为互金子领域之一的P2P行业,其行业风险正在快速累积,自设资金池以用于自融或场外配资,营销欺骗和非法集资此起彼伏,行业乱象丛生。自2016年4月起,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启动,在强监管态势下,互联网金融平台数量和交易规模增速均呈下降之势,网贷平台纷纷向平台集团化转型。

未来,互联网金融行业将以先进网信技术为驱动、以发展普惠金融为重点,逐步实现网络金融平台的合规化,进一步引导资金脱虚向实,服务实体经济。此外,互联网金融应逐步向多元化应用场景拓展,不断创新技术手段,实现与传统金融机构的广泛深度合作,取长补短,共同发展,积极探索全新的增量价值,为客户提供高质量、多层次的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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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投资者认定

根据《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只向特定投资者展示私募基金和信托资管产品信息,请您阅读并确认:

信托产品合格投资者:

根据《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合格投资者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 一,能够识别、判断和承担信托计划相应风险的人:

(一)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 100 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 他组织;

(二)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 100 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 然人;

(三)个人收入在最近 3 年内每年收入超过 20 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 3 年 内每年收入超过 30 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

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 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 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 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 100 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机构和个人:

(一)净资产不低于 1000 万元的机构;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 300 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 50 万元的个人。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 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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