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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区域经济来看:连云港,江苏省地级市,2018年GDP2771.17亿,公共财政收入234.31亿;
2、从融资主体上看:融资方海州发展集团,连云港市人民政府100%控股,是连云港市第六大平台公司,截至到2019年6月,公司总资产达390.05亿元,主体评级AA+;
3、从资金用途上来看:认购专项债权用于建设海发众创空间综合楼工程项目和海州体育馆项目;
4、从风控措施来看:担保方江苏瀛洲发展集团,实际控制人为连云港市人民政府,截至到2019年6月,公司总资产145.03亿元,主体评级AA;
5、融资方发行的“16海发债”,规模10.6亿元,期限7年(到期日晚于本信托计划到期日),债券信用评级AAA。
担保方发行的“16瀛洲债”规模8亿元,期限7年(到期日晚于本信托计划到期日),债券信用评级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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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个月

产品期限

基础设施

投资领域

全大额

大小配比

安全评级

认购金额(万) 预期收益
100万 ≤ X < 300万 8.2%
300万 ≤ X 8.5%
【发行进度】 2020年04月17日更新:本期第6期,本期规模1000万,进款中,已进款2800万,本周五上午11点封账,有下期。(需双录)
基本信息
产品名称 华鑫信托-顺鑫67号连云港
发行机构 华鑫信托
产品状态 停售
投资领域 基础设施
产品期限 24 个月
募集规模 5亿元
付息方式 按年付息
投资区域 江苏省 连云港市
大小配比 全大额
本期起售日 2020-04-17
收益类型 非保本固定收益
抵/质押率 --
补充说明

本项目收益为税后。

融资方是谁?
江苏海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资金用途是什么?
认购专项债权用于建设海发众创空间综合楼工程项目和海州体育馆项目
还款来源有哪些?

融资方和担保方的日常经营所得。

风控措施有哪些?

地级市平台AA担保:江苏瀛洲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控股、总资产145.03亿、债券及主体AA)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项目亮点有哪些?

1、市级国有平台AA+融资:江苏海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由连云港市人民政府100%控股,是连云港市第六大平台公司,截至到2019年6月,公司总资产达390.05亿元,主体评级AA+,公司发行的“16海发债”,规模10.6亿元,期限7年(到期日晚于本信托计划到期日),债券信用评级AAA;

2、市级国有担保:江苏瀛洲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连云港市人民政府,截至到2019年6月,公司总资产145.03亿元,主体评级AA。“16瀛洲债”规模8亿元,期限7年(到期日晚于本信托计划到期日),债券信用评级AA;

3、区位优势:连云港,江苏省地级市,中国重点海港城市,中国首批沿海开放城市、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城市、江苏三大自贸试验区之一,《西游记》的文化起源地,2018年GDP2771.17亿,公共财政收入234.31亿。


募集账号是什么?

【账户名】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账 号】7579 0049 7210 431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营业部

【备 注】XX认购连云港项目XX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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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投资者认定

根据《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只向特定投资者展示私募基金和信托资管产品信息,请您阅读并确认:

信托产品合格投资者:

根据《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合格投资者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 一,能够识别、判断和承担信托计划相应风险的人:

(一)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 100 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 他组织;

(二)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 100 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 然人;

(三)个人收入在最近 3 年内每年收入超过 20 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 3 年 内每年收入超过 30 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

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 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 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 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 100 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机构和个人:

(一)净资产不低于 1000 万元的机构;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 300 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 50 万元的个人。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 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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