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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信托产品 华鑫信托-鑫苏112号郫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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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区域经济上看:郫都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46.01亿,政府负债率为16.5%,财政收入较好政府负债偏低
2、从融资主体上看:融资人控股股东为区国资委,主体评级AA,总资产214.7亿元,负债率32%;
3、从资金用途上看: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未具体披露资金用途;
4、从风控措施上看:担保人一郫都区最大国有平台公司,AA评级,总资产256.6亿,负债率62%。担保人二控股股东为郫都区国资委,主体评级AA,2019年发行10亿3-5年中期票,资信较好,总资产241.6亿元,负债率57%。持有国资委控股全资子公司6.306亿债权,到期回购
5,本项目包含了郫都区三个双A平台公司,而且是郫都区最核心的三个平台公司,深度绑定当地投融资环境,政府负债率较低,一般财收较好,央企信托发行建议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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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鑫信托-鑫苏112号郫都

24个月

产品期限

基础设施

投资领域

严格配比两大一小

大小配比

安全评级

认购金额(万) 预期收益
100万 ≤ X < 300万 8.6%
300万 ≤ X 8.8%
【发行进度】 2019年11月25日更新:本期第9期,本期规模1000万(可募超),进款中,募满封账,有下期(需双录)。
产品标签
基本信息
产品名称 华鑫信托-鑫苏112号郫都
发行机构 华鑫信托
产品状态 停售
投资领域 基础设施
产品期限 24 个月
募集规模 5亿元
付息方式 半年付息
投资区域 四川省 成都市
大小配比 严格配比两大一小
本期起售日 2023-03-21
收益类型 非保本固定收益
抵/质押率 --
融资方是谁?
成都市新益州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资金用途是什么?
补充融资人新益州城建流动资金
还款来源有哪些?

1、融资方的综合现金流入;
2、担保方的综合现金流入。

风控措施有哪些?

1、成都市郫都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主体信用AA)为本次融资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2、成都市西汇投资有限公司为本次融资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项目亮点有哪些?

1、融资人成都市新益州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AA)唯一出资人和实际控制人均为郫都区人民政府,资产总计214.7亿元,所有者权益145.3亿元;经营状况良好、财务弹性高、政府支持力度较大;
2、担保人之一成都市郫都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AA)唯一出资人和实际控制人均为郫都区人民政府,资产总计256.6亿元,所有者权益96.6亿元;筹资金调度能力强,各金融机构支持力度大,经营投资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代偿能力;
3、担保人之二成都市西汇投资有限公司(AA)唯一出资人和实际控制人均为郫都区人民政府,资产总计241.6亿元,所有者权益102.3亿元;担保人统筹资金调度能力强,各金融机构支持力度大,经营投资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代偿能力;
4、郫都区为成都中心城区重要组成部分,撤县设区之前,一直为全国百强县。 经济排名位列“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区”、“ 全国投资潜力百强区”第47位,2018年,郫都区全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580.2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6.01亿元;郫都区政府负债率16.5%,远低于警戒线。政府财政收入稳中有升,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快速增长,财政收入覆盖率维持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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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投资者认定

根据《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只向特定投资者展示私募基金和信托资管产品信息,请您阅读并确认:

信托产品合格投资者:

根据《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合格投资者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 一,能够识别、判断和承担信托计划相应风险的人:

(一)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 100 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 他组织;

(二)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 100 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 然人;

(三)个人收入在最近 3 年内每年收入超过 20 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 3 年 内每年收入超过 30 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

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 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 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 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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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净资产不低于 1000 万元的机构;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 300 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 50 万元的个人。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 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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