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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信托产品 中粮信托-瑞盈4号长沙宁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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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区域经济上看:宁乡市隶属于省会长沙市,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0.1亿元,位列百强县第20位,政府债务率仅为56.02%,远低于江苏泰州、盐城等地;
2、从融资主体上看:融资方金洲新城,实控人为宁乡高新园区管委会,AA评级。截止19年总资产135.22亿,负债率45%,负债较为合理;
3、从资金用途上看:补充营运资金,未明确披露具体用途;
4、从风控措施上看:担保人“宁乡国资”由当地财政局出资是宁乡二大平台,宁乡市人民政府为其唯一股东和实控人,总资产205.73亿元,AA+债券评级,流动资产占比92.96%,占比较高,资产变现能力较强,总体情况良好,综合偿债能力较强;
5、宁乡属于县级市属长沙代管,百强县排名较靠前,政府负债率仅9.6%,推荐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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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粮信托-瑞盈4号长沙宁乡 推荐

24个月

产品期限

基础设施

投资领域

一大一小配比

大小配比

安全评级

认购金额(万) 预期收益
100万 ≤ X < 300万 8.2%
300万 ≤ X < 500万 8.6%
500万 ≤ X 8.7%
【发行进度】 2020年05月09日更新:总进款2.3亿,本期第4期,本期规模1000万(可募超),进款中,募满封账,有下期(需双录)。
产品标签
基本信息
产品名称 中粮信托-瑞盈4号长沙宁乡
发行机构 中粮信托
产品状态 停售
投资领域 基础设施
产品期限 24 个月
募集规模 3亿元
付息方式 按季付息
投资区域 湖南省 长沙市
大小配比 一大一小配比
本期起售日 2020-05-09
收益类型 非保本固定收益
抵/质押率 --
补充说明

本产品收益为税后

融资方是谁?
长沙金洲新城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AA)
资金用途是什么?
信托资金最终用于补充融资人营运资金
还款来源有哪些?

1、融资人的综合现金流入;
2、担保方的综合现金流入。

风控措施有哪些?

1、保证担保:宁乡市国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AA)为本项目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质押担保:股权质押,质押率22.27%。

项目亮点有哪些?

1、融资方长沙金洲新城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AA)实际控制人宁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总资产135.2亿,受当地政府支持力度大,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最重要政府平台;
2、担保方,宁乡市国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AA)实际控制人为市人民政府,总资产205亿,是宁乡市基础设施建设重要投融资主体;
3、 对应100%股权质押同创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宁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按2019年净资产100%股权计算,质押的股权价值6.31亿元)及对应30%股权质押吉恩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宁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按2019年6月末净资产100%股权计算,质押的股权价值6.6亿元)合计质押价值12.9亿,本息质押率23%;
4、2019年中国百强县排行榜,宁乡市位列第20位;2018年,GDP总值1173亿,财政总收入128.13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0亿元,长沙区县排名第6,经济、财政实力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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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只向特定投资者展示私募基金和信托资管产品信息,请您阅读并确认:

信托产品合格投资者:

根据《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合格投资者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 一,能够识别、判断和承担信托计划相应风险的人:

(一)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 100 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 他组织;

(二)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 100 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 然人;

(三)个人收入在最近 3 年内每年收入超过 20 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 3 年 内每年收入超过 30 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

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 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 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 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 100 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机构和个人:

(一)净资产不低于 1000 万元的机构;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 300 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 50 万元的个人。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 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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